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中,约定增值服务费
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中约定增值服务费,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点:1.合同无效风险:若增值服务费的约定未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,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该约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,业主有权拒绝支付。例如,物业公司在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,单方面在合同中增加增值服务费条款,业主可向法院主张该条款无效。2.重复收费风险:若增值服务内容属于基础物业服务范畴(如公共区域清洁、设施维护等),物业公司另行收取增值服务费则构成重复收费,业主可要求退还多收费用。例如,物业公司已收取基础物业费,又以“加强清洁”为由收取增值服务费,但实际服务未超出基础标准,业主可起诉要求返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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